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關于發布《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8年版)》的通知
京建發〔2019〕149號
各區住房城鄉(市)建設委、規劃分局、城市管理委,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各相關行業組織,各建筑材料供應單位:
為保證我市民用建筑工程質量,進一步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節約資源,保護環境,促進建材供給側改革,依據《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56號)《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管理辦法》(京建材〔2009〕344號)規定,現將《北京市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8年版)》(以下簡稱“2018年版目錄”)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8年版目錄修訂首次增加了5類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設備,包括:萘系減水劑,施工現場非密閉拌制的保溫砂漿,聚氯乙烯類密封條、隔熱條、暖邊間隔條,不滿足《建筑類涂料與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標準》(DB11/3005-2017)的涂料和膠粘劑,能效標識二級及以下、氮氧化物排放未達到《燃氣采暖熱水爐》(GB 25034-2010)5級要求的燃氣采暖用壁掛爐。原2014年版目錄中,HPB235熱軋光圓鋼筋等12種禁限類產品因標準已失效等原因,不再列入2018年版目錄。2018年版目錄共計列入13類77種禁止使用產品。
二、2018年版目錄中未列入的產品,國家和本市有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規定禁止使用的,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標準規定執行。以往版本的目錄與本目錄規定內容不一致的,以本目錄規定為準。
三、2018年版目錄首次列入的建筑材料及設備,自2019年6月1日起停止在本市民用建筑工程中設計,自2019年10月1日起禁止在本市民用建筑中使用。在本目錄發布前已經完成設計,但在本通知規定生效后用于民用建筑工程的,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協商修改設計。
四、市規劃自然資源委負責對各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機構的監管。各審查機構應將2018年版目錄作為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內容之一。市和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違規使用禁用材料、設備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依照《民用建筑節能條例》(國務院令第530號)《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47號)《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管理辦法》(京建材〔2009〕344號)予以處理或處罰。
五、各有關單位應當認真做好2018年版目錄的宣傳工作。
六、本目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城市管理委負責解釋。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員會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2019年4月1日
序號 類別 建筑材料名稱 禁止使用的范圍 禁止使用的原因 禁止使用的依據與生效時間 1 混凝土材料與混凝土制品 氯離子含量>0.1%的混凝土防凍劑 預應力混凝土、鋼筋混凝土 易引起鋼筋銹蝕,影響混凝土結構壽命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2 氧化鈣類混凝土膨脹劑 民用建筑工程 過燒成分易造成混凝土漲裂,生產工藝落后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3 多功能復合型(2種或2種以上功能)混凝土膨脹劑 民用建筑工程 質量難控制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藝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號),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4 現場攪拌混凝土 施工工地 質量難以控制,儲運、使用過程浪費資源、污染環境 根據《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從2014年3月1日起實施 5 袋裝水泥(特種水泥除外)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浪費資源、污染環境 《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建設工程預拌砂漿應用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9〕6號),從2019年4月1日起實施 6 現場攪拌砂漿 全市施工工地 質量難控制,難與新型墻體材料相配套。儲運、使用過程浪費資源、污染環境 根據《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47號)《關于在全市建設工程中使用散裝預拌砂漿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4〕15號),從2015年1月1日起實施 7 萘系減水劑 預拌混凝土 生產過程污染大 從2018年版目錄規定生效之日起實施 8 墻體材料 手工成型的GRC輕質隔墻板 民用建筑工程 質量難控制,性能不穩定 根據《關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號),從2001年10月1日 起實施 9 以角閃石石棉(即藍石棉)為原料的石棉瓦等建材制品 民用建筑工程 危害人體健康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10 實心磚(灰砂、燒結、混凝土實心磚等) 建筑工程基礎(±0)以上部位(包括臨時建筑、圍墻。文物、古建除外) 生產過程資源消耗大,與同厚度多孔磚、空心磚相比建成的墻體保溫隔熱性能差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藝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號),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11 黏土陶粒和頁巖陶粒及以黏土陶粒和頁巖陶粒為原料的建材制品 民用建筑工程(文物、古建除外) 生產過程破壞耕地和植被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藝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號),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12 黏土磚、頁巖磚、黏土瓦 民用建筑工程(文物、古建除外) 生產過程破壞耕地和植被 《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56號)、《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從2015年3月15日起實施 13 建筑保溫材料 菱鎂類復合保溫板、隔墻板 民用建筑工程 性能差、產品翹曲、產品易泛鹵、龜裂 根據《關于公布第二批12種限制和淘汰落后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1999〕518號),從2000年3月1日起實施 14 墻體內保溫漿料(海泡石、聚苯粒、膨脹珍珠巖等) 民用建筑外墻內保溫工程 熱工性能差,手工濕作業,不易控制質量 根據《關于公布第二批12種限制和禁止使用落后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1999〕518號),從2000年1月1日起實施 15 水泥聚苯板(聚苯顆粒與水泥混合成型) 民用建筑各類墻體內、外保溫工程 產品保溫性不穩定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16 采用聚苯顆粒、玻化微珠等顆粒保溫材料與膠結材料混合而成的保溫漿料 單獨作為保溫材料用于外墻保溫工程 單獨使用達不到建筑節能設計要求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藝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號),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17 非耐堿型玻璃纖維網格布 外墻外保溫工程 耐堿性差,不能保證砂漿層抗裂性能要求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0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0〕326號),從2010年9月1日起實施 18 以膨脹珍珠巖、海泡石、有機硅復合的墻體保溫漿(涂)料 單獨作為保溫材料用于外墻保溫工程 單獨使用達不到建筑節能設計要求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 起實施 19 施工現場非密閉拌制的保溫砂漿 民用建筑工程 污染環境 從2018年版目錄規定生效之日起實施 20 建筑門窗幕墻及輔料 單腔結構塑料型材 民用建筑工程 保溫性能差 根據建設部《建設事業“十一五”推廣應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術(第一批)》(659號公告),從2010年9月1日起實施 21 T型掛件系統(T型掛件只用在石材幕墻) 民用建筑工程 幕墻單元板塊不可獨立拆裝、不便于維修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0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0〕326號),從2010年12月1日起實施 22 80系列以下(含80系列)普通推拉塑料外窗 民用建筑工程 強度低、五金件使用壽命短,易出軌,有安全隱患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0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0〕326號),從2010年12月1日起實施 23 推拉外窗用密封毛條 民用建筑工程 氣密、水密、保溫隔熱性能差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24 聚氯乙烯類密封條、隔熱條、暖邊間隔條 民用建筑工程 彈性差,易龜裂 從2018年版目錄規定生效之日起實施 25 管材管件與建筑給排水工程材料 水封小于5公分地漏 民用建筑工程 易返異味 根據《關于限制和淘汰石油瀝青紙胎油氈等11種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1998〕第480號),從1999年3月1日起在全市各類建設工程中禁止使用 26 新建高層樓房二次供水系統水泥水箱、普通鋼板水箱 民用建筑工程 易附著污物、生銹,污染水質 根據《關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號),從2001年10月1日 起實施 27 直徑≤600mm的剛性接口的灰口鑄鐵管 居住小區和市政管網支線用的埋地排水工程 易泄漏,造成水系和土壤污染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28 用鉛鹽做穩定劑的PVC管材、管件 飲用水管材、管件 危害人體健康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29 冷鍍鋅水管 民用建筑工程飲用水系統 污染飲用水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30 鍍鋅鐵皮室外雨水管 民用建筑工程 易損壞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31 平口混凝土排水管(含鋼筋混凝土管) 民用建筑工程 易滲漏,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32 承插式剛性接口鑄鐵排水管 民用建筑工程 撓度差,接口部位易損壞、滲水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33 防水材料 焦油聚氨酯防水涂料 民用建筑工程 施工過程污染環境 根據《關于限制和淘汰石油瀝青紙胎油氈等11種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1998〕第480號),從1999年3月1日起實施 34 焦油型冷底子油(JG-1型防水冷底子油涂料) 民用建筑工程 施工過程污染環境 根據《關于限制和淘汰石油瀝青紙胎油氈等11種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1998〕第480號),從1999年3月1日起實施 35 焦油聚氯乙烯油膏(PVC塑料油膏、聚氯乙烯膠泥、塑料煤焦油油膏) 民用建筑工程 施工質量差,生產和施工過程污染環境 根據《關于限制和淘汰石油瀝青紙胎油氈等11種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1998〕第480號),從1999年3月1日起實施 36 S型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民用建筑工程 產品耐老化性能差,防水功能差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0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0〕326號),從2010年12月1日起實施 37 雙組份聚氨酯防水涂料、溶劑型冷底子油 民用建筑工程 易發生火災事故,施工過程污染環境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38 石油瀝青紙胎油氈 作為防水材料使用,(文物、古建除外) 耐久性差,施工過程污染環境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39 芯材厚度小于0.5mm的聚乙烯丙綸復合防水卷材 民用建筑工程 產品耐老化性能差,防水功能差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40 使用明火熱熔法施工的瀝青類防水卷材 地下密閉空間、通風不暢空間和易燃材料附近的防水工程 易發生火災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41 供暖供冷系統材料設備 水暖用內螺紋鑄鐵閥門 民用建筑工程 銹蝕嚴重 根據《關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號),從2001年10月1日 起實施 42 記憶合金原理的恒溫控制閥 民用建筑工程 只有開關動作,不能實現調節功能 根據《供熱計量技術規程》,從2010年12月1日起實施 43 兩段式燃燒器 新建1.4MW以上(不包括1.4MW)燃氣供熱鍋爐 浪費能源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44 非變頻燃燒器 新建7.0MW以上(含7.0MW)燃氣供熱鍋爐 熱效率差,噪音較高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45 冷鍍鋅鋼管、非鍍鋅鋼管 新建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管徑DN≤100mm的供暖、空調系統 易銹蝕,影響熱計量溫控器具的使用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46 內腔粘砂灰鑄鐵散熱器 民用建筑工程 內腔結砂影響計量器具的使用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47 圓翼型、長翼型、813型灰鑄鐵散熱器 民用建筑工程 金屬熱強度差 根據《關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號),從2001年10月1日 起實施。 48 無安全接地的低溫輻電熱膜 民用建筑工程 存在安全隱患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49 不具備數據遠傳通訊功能的熱計量表 民用建筑工程 無法實現計量數據遠傳 根據《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256號),從2014版目錄規定生效之日起實施 50 能效標識二級及以下,氮氧化物排放未達到GB25034的5級要求的燃氣采暖用壁掛爐 民用建筑工程 能效低、浪費能源 根據《北京市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京政發〔2018〕22號),從2018年版目錄規定生效之日起實施 51 用水器具 進水口低于水面(低進水)的衛生潔具水箱配件 民用建筑工程 不防虹吸,污染水質 根據《關于限制和淘汰石油瀝青紙胎油氈等11種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1998〕第480號),從1999年3月1日起實施 52 手接觸式普通水嘴 公共廁所、公共場所衛生間 易交叉感染傳染疾病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53 非節水型用水器具(包括水嘴、便器系統、便器沖洗閥、淋浴器) 民用建筑工程 浪費水資源 《關于嚴格執行<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標準>加快淘汰非節水生活用水器具的通知》(京建材〔2005〕1095號),從2006年1月1日起實施 54 6升水以上的大便器系統(不含6升) 民用建筑工程 浪費水資源 根據《關于嚴格執行〈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標準加快淘汰非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通知》(京建材〔2005〕1095號),從2006年1月1日起實施 55 螺旋升降式鑄鐵水嘴 民用建筑工程 密封效果差、浪費水資源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0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0〕326號),從2010年12月1日起實施 56 建筑裝飾裝修材料 聚乙烯醇縮甲醛膠粘劑(107膠) 民用建筑工程墻地磚及石材粘貼施工 粘結性能差,污染物排放超標 根據《關于公布第二批12種限制和淘汰落后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1999〕518號),從2000年10月1日起實施 57 不耐水石膏類刮墻膩子 民用建筑工程 耐水性能差,強度低 根據《關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號),從2001年10月1日起實施 58 以聚乙烯醇縮甲醛為膠結材料的水溶性涂料 民用建筑工程 施工質量差,施工時揮發有害氣體 根據《關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號),從2001年10月1日 起實施 59 聚醋酸乙烯乳液類(含EVA乳液)、聚乙烯醇及聚乙烯醇縮醛類、氯乙烯-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內外墻涂料 民用建筑工程 耐老化、耐粘污、耐水性差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在全市各類建設工程中禁止使用實施 60 以聚乙烯醇、纖維素、淀粉、聚丙烯酰胺為主要膠結材料的內墻涂料 民用建筑工程 耐擦洗性能差,易發霉、起粉 根據《關于公布第四批禁止和限制使用建材產品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4〕16號),從2004年6月1日起實施 61 聚乙烯醇水玻璃內墻涂料(106內墻涂料) 民用建筑工程 施工質量差,施工時揮發有害氣體 根據建設部《關于發布化學建材技術與產品公告》(27號公告),從2010年12月1日起實施 62 多彩內墻涂料(樹脂以硝化纖維素為主,溶劑以二甲苯為主的O/W型涂料) 民用建筑工程 施工質量差,施工時揮發有害氣體 根據建設部《關于發布化學建材技術與產品公告》(27號公告),從2010年12月1日起實施 63 以聚乙烯醇為基料的仿瓷內墻涂料 民用建筑工程 耐水性能差,污染物排放超標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64 聚丙烯酰胺類建筑膠粘劑 民用建筑工程 耐溫性能差,耐久性差,易脫落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65 不滿足DB11/3005的涂料和膠粘劑 民用建筑工程 含有機污染物,施工時揮發有害氣體 《北京市藍天保衛戰2018年行動計劃》(京政辦發〔2018〕9號),從2018年版目錄規定生效之日起實施 66 市政與道路施工材料 普通水泥步道磚(九格磚) 民用建筑工程 外觀差、強度低、不透水、使用壽命短 根據《關于公布第三批淘汰和限制使用落后建材產品的通知》(京建材〔2001〕192號),從2001年10月1日起實施 67 光面混凝土路面磚 民用建筑工程 影響行人安全,不透水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工藝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號),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68 磚砌檢查井 民用建筑工程 易滲漏,造成水系和土壤污染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0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0〕326號),從2010年12月1日起實施 69 照明 鹵素燈 新建公共建筑和精裝修住宅工程 能耗高,光效低,溫度高,安全性差,壽命短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0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0〕326號),從2010年9月1日起實施 70 鹵粉熒光燈 民用建筑工程 光效低,顯色性差,光衰嚴重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0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0〕326號),從2010年12月1日起實施 71 熒光燈類一般型電感鎮流器 民用建筑工程 能效和功率因數低、工作時溫度高,有安全隱患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0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0〕326號),從2010年12月1日起實施 72 白熾燈 民用建筑工程 能耗高,光效低,溫度高,安全性差,壽命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73 太陽能建筑應用系統設備 聚丙烯管、鋼塑復合管 太陽能集熱系統管路高溫部分 不耐高溫、壽命短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4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5〕86 號),從2015年10月1日起實施 74 施工周轉材料 質輕可鍛鑄鐵類腳手架扣件(<1.10kg/套的直角型扣件、<1.25kg/套的旋轉型扣件、<1.25kg/套的對接型扣件) 民用建筑工程 不能保證扣件的力學性能 根據《關于公布第五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施工技術目錄的通知》(京建材〔2007〕837號),從2008年1月1日起實施 75 采用脲醛樹脂生產的竹、木膠合板模板 民用建筑工程 耐水性較差,周轉使用次數少,浪費資源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0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0〕326號),從2010年12月1日起實施 76 外徑小于36mm的絲杠和拖座板邊長小于140mm絲杠拖座 民用建筑工程 配合間隙過大,影響安全使用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0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0〕326號),從2010年12月1日起禁止在外徑為48mm的鋼管腳手架中使用 77 外徑小于34mm的絲杠和拖座板邊長小于140mm絲杠拖座 民用建筑工程 配合間隙過大,影響安全使用 根據《關于發布<北京市推廣、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錄(2010年版)>的通知》(京建發〔2010〕326號),從2010年12月1日起禁止在外徑為42mm的鋼管腳手架中使用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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